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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各區對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補貼政策有所不同,以下是對廣州部分區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貼政策的匯總:
首次認定補貼:對當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重新認定補貼: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補貼:對當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其上一年度申報享受的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金額,給予最高不超過70萬元的獎勵。
首次認定補貼: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
重新認定補貼: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四上”企業額外獎勵:自認定之日起,首次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四上”企業庫,額外獎勵10萬元。
認定補貼:對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對認定通過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四上”企業額外獎勵:在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內,首次成為“四上”企業的,額外獎勵20萬元。
首次認定補貼: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
重新認定補貼: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四上”企業額外獎勵:首次納入“四上”企業庫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
認定補貼:對當年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認定補貼:對當年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具體金額可能根據政策調整而有所變化,如10萬元或20萬元)。
“四上”企業額外獎勵:在高企有效期內首次納入“四上”企業庫的,獎勵10萬元。
認定補貼:對認定的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
“四上”企業額外獎勵:首次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四上”企業庫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重點產業領域額外獎勵:對屬于重點產業領域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額外獎勵,其中“四上”企業庫的額外獎勵30萬元,未納入“四上”企業庫的額外獎勵10萬元。
主營業務收入獎勵:根據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情況,給予不同額度的獎勵。
“四上”企業補貼:當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且為“四上”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未達“四上”規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新遷入企業補貼:從廣州市外地區新遷入本區的有效期內的高企,且為“四上”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未達“四上”規模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補貼:對當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其上一年度向稅務部門申報享受研發費稅前加計扣除金額給予獎勵。
認定補貼:當年成功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10萬元獎勵,屬于“四上”企業的,額外給予10萬元獎勵。
研發投入補貼:通過認定企業的上年度經核定的研發投入在300萬元以上的,再額外給予10萬元獎勵。
新遷入企業補貼:高企證書有效期內的新遷入本區的,給予10萬元獎勵。
研發費增長獎勵:納統單位經核定的當年研發費減去上一年度研發費的差額增量,按差額增量部分的5%給予獎勵,每個單位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各區的補貼政策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優化,企業應密切關注相關政策動態。
企業應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并按時提交申請以獲取相關補貼。
廣州各區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補貼政策涵蓋了多個方面,旨在支持企業的研發、創新和技術改造,促進企業的高質量發展。企業應積極了解政策內容,并根據自身情況積極申報相關補貼。需要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可以聯系凱東張工:189-2243-6484(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