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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政策依據來源為:《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南沙搶先機穩經濟促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開管辦規〔2023〕1號)
對2023年工業投資項目按照在2023年1月至12月期間納入統計的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100億元(含)以上:300萬元
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50億元(含)-100億元:200萬元
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30億元(含)-50億元:100萬元
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10億元(含)-30億元:50萬元
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5億元(含)-10億元:20萬元
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含)-5億元:10萬元
申報單位須是工商注冊地、主管稅務機關、統計關系在南沙區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
項目實施地在廣州市南沙區內,已取得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審批和備案等立項文件。
項目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含)以上,且須按規定納入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
受理時間調整:因春節假期,為便利企業申報,受理時間調整為2024年2月6日-3月1日,其中系統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月27日24:00;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3月1日17:00。
四、辦理流程
企業申報
申報單位需登錄南沙區企業綜合服務平臺(https://qiye.gzns.gov.cn/)或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https://czbt.czt.gd.gov.cn/#/declare?region=440106)進行注冊。
注冊通過后,按要求將填寫好的整套申請材料掃描上傳系統申請預審。
事項預審通過后,申報單位向政策兌現窗口提交紙質申請材料(須與系統上傳的材料一致)。
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形式審查,符合條件且提交的申請資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行業主管部門;符合條件但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補正材料;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部門審查和審定
南沙區工信局會區有關部門對企業申報條件及材料進行審查,形成初步獎勵方案,并提請評審小組審議。
公示與撥付獎勵資金
評審小組審議同意后,南沙區工信局將審核通過的企業名單掛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南沙區工信局向區財政局申請撥付獎勵資金。獎勵資金引起的稅收,由企業按國家規定自行全額承擔。
公示有異議的,由南沙區工信局組織有關部門重新核查,并提請評審小組審議后,將有關情況反饋給申請企業。
需要申報相關項目的企業朋友,可以聯系凱東張工:189-2243-6484(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