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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是指:國家為了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科技創新而推出的稅收優惠政策。
專業術語理解:在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政策。
簡單理解:企業有了利潤(利潤=收入-支出)就需要交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屬于支出,如果支出放大,則利潤減小,這樣企業交稅就少了。加計扣除就是專門放大企業的研發支出的。
申請時間:(1)當年第3季度或9月份預繳申報;
(2)匯算清繳,每年5.31前。
存在研發行為并歸集研發費用的企業。
(1)董事會或總經理室關于研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2)研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編制項目匯總表。
(3)研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用預算表。
(4)設置研發費臺賬,研發項目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分項目專賬管理。
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非工業企業依然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