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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2021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的通知
申報期限
2021-11-25截止
扶持領域
鋼鐵、焦化、鐵合金、電解鋁、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鎂冶煉、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烴、合成氨、甲醇、電石、燒堿、純堿、對二甲苯、精對苯二甲酸等20個行業。
申報條件
申請能效“領跑者”的企業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
年能源消費量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獨立法人單位。
二
單位產品能耗水平達到能耗限額國家標準的先進值,且為行業領先水平;
三
按照國家標準《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和《測量管理體系-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和測量管理體系,建立完備的能源統計和計量管理體系制度,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要求并已通過能源計量審查,建立節能獎懲制度,已建設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監測系統;
四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相關要求,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錄的落后用能設備和產品;
五
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環境事故或產品質量違法行為,且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申報流程
企業申請
按照企業自愿參與原則,相關行業符合要求的企業可向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提交能效“領跑者”申請報告。鼓勵有關行業協會向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推薦本行業符合要求的企業。
初審
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對本地區企業申請報告進行初審,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將推薦意見、企業申請報告及《2021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推薦匯總表》等材料分別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版材料同時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上傳報送。
復審和發布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專家進行復審,遴選確定2021年度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名單,并按程序發布。